英语教师(幼儿、小学、中学)
职责描述:
1、教授3到16岁少儿英语课程;
2、组织公开课演示,协助招生工作;
3、协助学校管理学员,做好考勤、家长沟通、班级活动及学习情况跟踪;
4、参与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教研、讲座和会议等。
任职要求:
1、普通话标准,英语发音标准,口语流利,授课生动活泼,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致力于儿童英文
教育;
2、专科以上学历,英语专业(师范类英语专业优先),通过了CET-4或TEM-4(含以上)
(含以上);
3、持有教师资格证优先,有少儿教学经验者优先;
4、有音乐、舞蹈、绘画等特长,或有简笔画功底者优先;
5、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孩子及家长沟通、交流者优先。
备注: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二级甲等(以上)证书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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