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是聊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聊城市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中医药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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