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9人(其中辅导员岗位2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人(均为辅导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辅导员1-4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28日以后出生);辅导员5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科技大学官网(http://www.qu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p.qust.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
(4)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①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②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4)。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一年以上(除假期以外累计10个月)。院级、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5)应聘教师22岗位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6)应聘教师23岗位、校医1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7)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参加笔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准考证打印、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ust.edu.cn/)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辅导员1-4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及其他相关知识等。
其他初级岗位按招聘专业分别命题,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辅导员5岗位不参加笔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采取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除辅导员5岗位之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辅导员5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 三龄二历一身份 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四、保障措施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五、
联系方式
(1)辅导员1-5岗位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7978
邮箱:xscjygl@qust.edu.cn
(2)教师22岗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525
(3)其他岗位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097
邮箱:qustrc@qust.edu.cn
(4)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龙老师
邮箱:03688@qust.edu.cn
注:以上邮箱仅供报名时咨询使用,报名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8693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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