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拟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博士人才。
二、人员范围与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首席教授
学术造诣深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能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引领学科建设、推动学校发展的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者、国家最高奖励获得者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三)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第一层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紧跟国际学术前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青年人才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或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第一层次业绩条件。
年龄自然科学原则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原则在55周岁以下。
2.特聘教授第二、三、四和五层次: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相应第二、三、四和五层次业绩条件。
第二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55周岁;第三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50周岁;第四和五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45周岁。
(四)青年卓越人才
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急需的优秀博士。
年龄自然科学须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38周岁。
(五)青年博士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教学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2周岁。
(六)全职博士后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达到青岛大学青年卓越人才业绩标准、或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国内双一流大学中的双一流学科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一般资助类博士后
国内外知名高校近3年毕业、学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国内外高校近3年毕业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人才待遇
(一)中国两院院士:一事一议。
(二)首席教授:年薪8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40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0万元,非实验类1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0万元。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职称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三)特聘教授
1. 特聘教授一层次:年薪约60万元(税前);120平方米左右住房;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200万元、非实验类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40万元;并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2. 特聘教授二层次:年薪约55万元(税前);安家补贴1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00万元、非实验类6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3. 特聘教授三层次:年薪约5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8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50万元、非实验类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4. 特聘教授四层次:年薪约38万元(税前);安家补贴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万元、非实验类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5. 特聘教授五层次:年薪约33万元(税前);安家补贴3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5万元、非实验类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四)青年卓越人才
年薪约25万元(税前);安家补贴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万元。
(五)青年博士
国家政策性工资;学校提供安家补贴20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万元。
(六)全职博士后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34.6万元(税前);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29.6万元(税前);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25.6万元(税前);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18.6万元(税前)。
博士后在站期间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各类博士后支持计划资助及青岛大学科研奖励,与青岛大学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四、青岛市相关待遇:
(一)入职本单位还可享受青岛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1.具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称号的引进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2.2018年6月6日之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其25万元安家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3.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5万安家费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4.对于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连续三年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符合青岛市 金种子 人才条件的毕业生享受人才培养经费补贴(目前标准为博士10000元)。
5.全球TOP200高校和知名科研机构的博士毕业生,可在满足申报要求的条件下,由学校协助申请青岛市相关人才待遇。
(二)入职青岛大学还可享受优质中小学及学前教育资源。
我校现有完整的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配套资源。学前教育拥有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我校现有青岛大学附属小学(青岛金门路小学)、青岛大学第二附属小学(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青岛大学双语实验学校、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小学、青岛大学即墨实验学校等5所附属小学,并有青岛大学附属中学、青岛大学实验中学(青岛第五中学)及九年一贯制的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等附属初中。学校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青岛市各区义务制教育管理规定,协调以上学校入学相关事宜。
(三)医疗待遇
享受青岛市公务员医疗保险和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享受学校组织的每年免费体检。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index.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起报名。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青岛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电子邮箱,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按照省、学校具体安排执行,并适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Copyright C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职学职上 鲁ICP备2022030806号-1
地址:青岛市金水路托普创新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