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为高级岗位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热爱医院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麻醉科医师,学历研究生,学位博士,专业麻醉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5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相关科室工作经验。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qdu.edu.cn/)和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duh.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qdfyjob@163.com),医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简历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和面试。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15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以及我院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912527
医院地址:青岛市江苏路16号青大附院人力资源部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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